性別平等
傳統喪禮因是以父系血緣為中心,男性為主要祭祀傳承者,因 此許多儀節規劃和設計,是以「兒子」和「孫子」為主體,存在男 尊女卑的現象。但隨著時代的推移、社會的變遷,家庭結構已大不 同,很多做法顯然已與社會現況脫節,值得我們重新省思
政府近年來積極推動落實 CEDAW (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),其中與喪禮文化最有關係的是 CEDAW第 5 條(a)款規定:「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,改變男女 135 的社會和文化行為模式,以消除基於性別而分尊卑觀念或基於男女任 務定型所產生的偏見、習俗和一切其他做法。」謹此,藉推動性別平 權的喪禮習俗,使不同國籍、性別、種族、宗教、膚色的人,都可以 依照自己生前的意願,平等地擁有被尊重及圓滿的喪禮。
我們應該尊重亡者的性傾向,如同尊重他的人格一般,以其生前囑咐來為他辦理後事。
除了尊重亡者本人外,還應考量到其伴侶的治喪地位和身份,共同以成熟、尊重的態度來為親人送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