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民保險/殯葬禮儀社,台中殯葬禮儀社,北區殯葬禮儀社

本人死亡 喪葬津貼 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內死亡或失蹤經法院裁定死亡宣告者,為其支出
殯葬費之人得依農保條例規定,請領喪葬津貼。
給付標準 被保險人死亡時,按其當月投保金額,給與喪葬津貼15個月;被保險人因
職業傷病致死亡時,按其當月投保金額,給與喪葬津貼30個月。
注意事項:
1.支出殯葬費之人應自保險人死亡之日起5年內提出喪葬津貼之申請,超過上述5年期限,不得請領喪葬津貼。
2.被保險人死亡,其家屬已領取勞保家屬死亡給付者,仍得依規定請領農保喪葬津貼。
3.請領喪葬津貼應備相關文件,送所屬投保農會轉勞保局提出申請。
4.如法規有更新,請依勞保局公告為準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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